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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5月23日 14:54  浏览:[10958]次

关于做好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
2016级各教学班(“3+2”除外)、17级“3+2”各教学班:
    按教育部规定,为便于毕业证书网上电子注册,所有毕业生必须完成本人电子图像采集,具体拍摄采集工作统一由新华通讯社担任。按市教委和新华通讯社重庆分社的统一要求,现将我校电子图像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电子图像采集对象:2016级各教学班(“3+2”除外)学生、17级“3+2”各教学班学生。
    二、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及地点:
    时间:2018年04月24-27日(各班具体采集时间安排见附件)。
    地点:图书馆 一楼
    三、具体要求:
    (一)2016级各教学班(“3+2”除外)、17级“3+2”各教学班辅导员应及时通知学生按时间安排参加电子图像采集。
    (二)电子图像采集工本费15元/人[教育部规定的收费标准(代收)],各年级需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工本费(现金),并于04月18、19日09:00-12:00,14:00-17:00交至铁道工程楼一楼教务处窗口游晓燕老师处。
    (三)电子图像采集时所穿的上衣(深色最好)须避开与肤色相近的黄、浅黄、土黄等颜色,不能穿无领衫、背心。
    (四)学生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十分钟到电子图像采集地点,各教学班班长认真组织本班同学统一排队,并严格按学号排队。
    (五)个别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参加电子图像信息采集,需本人自行联系当地新华通讯社图像采集中心进行电子图像采集(注意:在外地进行电子图像采集的同学须于2019年5月1日前将拍摄的纸质照片寄到辅导员处)。
    (六)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在学信网上照片信息核对(具体上网核对时间另行通知)。 


    附件: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.docx

 2018年04月11日